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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市场建设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次数:455


王  丹、张丽艳委员:

根据《中共大洼县委办公室 大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洼县文明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业工作2015-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大委办发[2015]12号)文件精神,规范建设标准化劳务市场,为劳务人员搭建一个有序的用工交流平台,规范劳务人员入场经营,取缔现有露天劳务市场,实现常态化管理。目前我区劳动力市场主体结构已建设完成,正在筹备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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