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强代表:
大洼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017号人大建议后对该反映的“新兴镇兴一路扩宽改造18米后,车辆较多,车流量大,尤其大型车辆较多,车速较快。为了交通安全需要,希望在主要道路节点设立相关指示灯标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建议区相关部门在3.8公里道路重要节点设立相关指示灯标识”的问题。
落实情况:接到此件后,交警部门分管领导立即带领业务股室到现场查看,根据现场情况,与修路施工方进行沟通:由于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属工程配套设施,随着工程进度,正在完善交通设施中,预计月末可完成交通设施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