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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发布时间:2018-09-05 浏览次数:620

       (一)预防和处置原则 

   
    (1) 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监督。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动、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危险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等制度,危险废物违法违规处置、丢弃、监管失控等情况发生。

    (2) 开展对产生危险废物单位、临时储存场所、处置场所等风险源的信息监控工作。

   (3)加强早期预警,事件发生后及早报告,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4)遵循"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积极抢救己中毒人员,必要时疏散受污染威胁的群众。

   (5)采取必要措施,积极预防和控制废弃污染物泄漏、起火、爆炸等事故次生安全和污染事件。

   (6)根据危险废物危险性质,做好现场应急人员的个人防护,制定现场安全规则,禁止抢险现场的不安全操作。

   (7)按照环境安全标准,收集、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受污染介质。

   (8)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恐慌,积极防范污染衍生的群体 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现场应急处直措施要点

   (1)警戒与治安。事故应急状态下,应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应急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2)人员安全及救护。明确紧急状态下,对伤员现场急救、安全转送、人员撤离以及危害区域内人员防护等方案。

以下情况必须部分或全部撤离:①爆炸产生了飞片,如容器的碎片和危险废物。②溢出或化学反应产生了有毒烟气。③火灾不能控制并蔓延到厂区的其他位置,或火灾可能产生有毒烟气。④应急响应人员无法获得必要的防护装备情况下发生的所有事故。

撤离方案应明确保障单位/厂区人员出口安全的措施、撤离的信号方式(如报警系统的持续警铃声)、撤离前的注意事项(如操作工人应当关闭设备等)、发出撤离信号的权限(如事故明显威胁人身安全时,任何员工都可以启动撤离信号报警装置)、撤离路线及备选撤离路线、撤离后进行人员清点等。

   (3)现场处置措施。明确各事故类型的现场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包括现场危险区、隔离区、安全区的设定方法和每个区域的人员管理规定;切断污染源和处置污染物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及操作程序;控制污染扩散和消除污染的紧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污染事故扩大或恶化(如确保不发生爆炸和泄漏,不重新发生或传播到单位/厂区内其他危险废物)的措施(女日停止设施运行);污染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对措施;有关现场应急过程记录的规定等。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重点包括:①迅速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事故继续扩大,必要时停止生产操作等。②采取覆盖、收容、隔离、洗消、稀释、中和、消毒(如医疗废物泄漏时)等措施,及时处置污染物,消除事故危害。

   (4)紧急状态控制后阶段。事故得到控制后,应急人员必须组织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包括处理、分类或处置所收集的废物、被污染的土壤或地表水或其他材料:清理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总结和责任认定:报告事故:在清理程序完成之前,确保不在被影响区域进行任何与泄漏材料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处理储存或处置活动等安全措施。危险固废无害化处置技术及回收利用的方法主要有:焚烧法、固化法、化学法和生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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