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水河水环境治理的建议》,大洼区政府已交区环保局具体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召集为我区编制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家团队就您提出的《关于清水河水环境治理的建议》进行了研讨,并完善了清水河水系治理方案。
2、完成了《盘锦市大洼区清水河清淤工程(向海大道至锦江路段)项目》工程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待区政府批示后实施。
3、经市领导调研后,决定由市住建局牵头,环保、水利等各部门配合,大洼区、兴隆台区政府联动,共同治理清水河。目前方案制定协调等工作正由市住建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