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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2018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9 浏览次数:886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2018年工作实施意见》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月9

盘锦市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

试点项目2018年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国标委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的相关要求,在2017年工作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建成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产业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大洼区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2018年进一步加强标准化意识的提升,加强培训,扩大宣传;修改完善形成的大洼区美丽乡村标准体系;对19项内部标准草案进行审查,并完成待制定的内部标准的制定;争取制定2—3项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三、2018年重点工作

(一)加大调研力度,突出自身亮点

2017年选取6镇8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深入调研,开展大洼区13个镇街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在道路及边沟硬化、街道亮化、粪污处理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垃圾治理、植树绿化、院落美化、污水净化等农村环境整治开展标准化的同时,根据每个镇街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不同特色进一步开展标准化工作,探索出我区生态发展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特色模式,促进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提档升级。

(二)完善标准体系,体现大洼特色

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六大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体现大洼区在农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蒲笋、碱地柿子等特色农业,认养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民宿旅游等新型产业,开海节、插秧节、稻草艺术节等民俗文化,以稻田文化为主题的稻田慢行系统及党建方面的特色,实现“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更好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提升。

(三)制定内部标准,工作提质增效

按照大洼区现行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开展“对标、达标、建标”工作。对照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水平,对没有标准可依,体现大洼区自身特色的领域开展标准工作,确保每项管理、服务、工作都有标可依,并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地方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使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标准推广到全省、全国。

(四)加大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

加大开展对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工作水平。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推广美丽乡村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任务分解

(一)统筹规划(时间安排:1—3月)

一是总结2017年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制定2018年工作计划;二是将搭建的标准体系表和已制定的19项内部标准下发6个试点镇街征求意见;三是针对标准体系表开展乡村实地调研。(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二)扩大调研范围,突出亮点(时间安排:4月)

2017年6个试点镇街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全面开展大洼区13个镇街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根据每个镇街的发展现状,挖掘各自特色,收集相关资料。 同时通过调研,进一步修改、健全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牵头部门: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健全标准体系,体现特色(时间安排:5月)

通过召开论证会的形式,组织相关部门的专家和镇街主要工作人员,对2017年编制的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表中的标准明细表进行专家论证,确保搭建的标准体系符合实际、层次清晰、科学合理、突出重点、有效实用。(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四)审查标准,发布实施(时间安排:6月)

通过召开论证会的形式,组织相关部门的专家和镇街主要工作人员对已制定的19项内部标准进行专家审查,通过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领导小组组织审查后,发布实施。(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五)结合调研,编制标准(时间安排:7—9月)

按照搭建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六大标准体系,分别组织相关部门的专家和镇街主要工作人员通过资料收集、调研、研讨等形式对待制定标准进行编制。(牵头部门: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经局、区文旅局、区美丽办)

(六)标准审查,发布实施(时间安排:10月)

按照标准的不同行业领域,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定的标准召开标准审查会,通过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领导小组组织审查后,发布实施。(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七)召开宣贯实施大会(时间安排:11月)

组织召开全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宣贯实施大会,介绍大洼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情况,强调标准实施的重大意义,部署下一步全区开展标准实施的安排,为标准体系在全市、全省、全国的推广做准备。(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八)年终总结(时间安排:11月)

 

一是向国标委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平台报送相应材料;二是做好年终工作总结。(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附件:

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具体任务

量化指标

完成

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总结2017年的工作,研究布置2018年工作

总结报告

2月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标准化院

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2

与省标准化院谈合作,安排 2018年工作计划,向大洼区政府汇报。

工作计划

汇报报告

3月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标准化院

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3

提供镇街调研便利条件,准备调研提纲。

调研报道

3月底前

13个镇街

区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标准化院

4

发文征集意见,并收集反馈意见。

正式文件

4月底前

13个镇街

区市场监管局

5

提供素材

1.网格化管理制度、流程、岗位职责等相关材料汇编;

2.“太极拳协会章程、日常管理制度、活动开展等材料汇编;

3.水流域管理等汇编材料。

电子及纸质材料

4月底前

田家街道

区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标准化院

1.《宜居乡村建设管理办法》及“5+1”宜居乡村建设检查评分表;

2.泥瓦匠合作社章程、日常管理制度、人员要求等材料汇编。

新兴镇

1.六合集团及棚菜产业发展介绍、合作方式、管理制度、合同等材料汇编;

2.水稻农机专业化种植规程、制度等材料汇编。

清水镇

序号

具体任务

量化指标

完成

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5

提供素材

1.光伏能源小镇企业与农户合作方式、合同管理等材料汇编;

2.民宿经营(吃、住、购)管理服务;

3.渔猎文化传承展现的形式、文化内容等宣传方式和载体的材料汇编;

4.知青展示馆的功能规划、管理制度、讲解等对外服务材料汇编。

电子及纸质材料

4月底前

赵圈河镇

区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标准化院

1.民宿等级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内容、流程等材料汇编;

2.水稻认养以服务客户角度从接待到成品交易等过程中的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等材料汇编。

新立镇

1.家黄瓜技术规范;

2.各村协会、社会团体章程、管理办法等材料汇编。

新开镇

1.红网工程包括管理内容、流程、组织建设、人员职责到志愿队组建、管理及服务等材料汇编;

2.农民书屋管理制度、人员职责、环境及规划等材料汇编。

东风镇

1. 党建+五大产业的实施、运行和管理制度等材料汇编;

2.党建工作流程及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等材料汇编;3.东湖水流域治理、管理制度等材料汇编。

王家街道

序号

具体任务

量化指标

完成

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5

提供素材

1.农业休闲观光采摘园的服务项目、管理及服务等材料汇编;

2.水稻认养以服务客户角度从接待到成品交易等过程中的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等材料汇编。

电子及纸质材料

4月底前

唐家镇

区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标准化院

1.以草编和高跷协会职责和管理制度为主的传统文化传承材料汇编;

2.文化展馆的简介、管理制度、对外服务规程等材料汇编。

西安镇

朝鲜少数民族村落文化特征、活动、生活方式等材料汇编。

平安镇

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理及设施维护方案、方法及管理制度等材料汇编;

2. 农民书屋管理制度、人员职责、环境及规划等材料汇编。

榆树街道

鹤吉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运行模式、功能划分等材料汇编。

大洼街道

6

完善标准体系,对已制定会反馈意见的19项内部标准进行论证。

审查结论

5月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标准化院

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7

对区、镇街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试点标准化培训。

培训记录

410

区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标准化院

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8

完成对标准体系其余全部标准草案的编写工作。

标准草稿

7月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标准化院

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序号

具体任务

量化指标

完成

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9

反复征集意见,修改、完善标准草案,形成审查稿

标准

审查稿

10月底前

13个镇街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经局

区美丽办

区文旅局

10

对编制的标准体系召开审查会,正式发布实施。

审查结论

11月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标准化院

各镇街

11

向国标委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平台报送相关材料

平台

11月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标准化院

各镇街

12

年终总结等相关材料

文件

11月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标准化院

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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