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18年度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浏览次数:1939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大洼区2018年度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盘锦市大洼区2018年度慢性病

综合防控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强化慢性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对慢性病工作的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战略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健全慢病综合防控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多部门联合督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联合督导,并对慢病防控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三、考核内容

各镇街及责任部门按照盘锦市大洼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目标责任状要求的内容开展工作。

四、考核方式

2018年度慢性病综合防控绩效考核工作以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对各镇街及责任部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考核,包括各单位的履职情况、出台的相关文件、慢性病防控的相关资料等。对随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根据存在问题扣除对应分值,纳入绩效考核结果。

 (二)年终考核。绩效考核小组将于201812月份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听取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报告;审查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料;综合日常考核进行赋分。

五、考核结果

(一)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0分100分);良好(80分89分);达标(70分79分);不达标(70分以下)。
    (二)区慢性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绩效考核结果呈报区政府绩效办,作为2018年度各单位各部门参与全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