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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审计厅全面落实陈求发书记批示要求

发布时间:2018-03-28 浏览次数:510

日前,辽宁省委书记陈求发对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批示要求“离任的和即将离任的都要在2018年安排审计,这样有利于与接任的同志分清责任”。为迅速落实求发书记指示精神,辽宁省审计厅积极沟通组织部门,认真研究、科学部署,创新思路、统筹安排,调整确定了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一是确保审计对象类型全覆盖。加强离任审计、强化任中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涵盖地市党政、市级公检法、省直部门、省政府驻外机构、省属本科高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单位等多个类型,保证了以点促面,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辐射力度。  

二是探索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对近年已开展过审计的干部,探索实施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切实做到交得清楚、接得明白。将协调经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出台交接办法,规范交接程序,明确交接事项,形成离任交接的常态机制。 

三是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全力开展大数据分析,做到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精准定位、系统研究,分类确定经责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收录审计对象情况及其所在单位历年审计情况,实现数据库动态化、常态化管理。 

四是统筹安排组织方式。将经责审计与预算执行、政策跟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国有企业等审计和审计调查统筹结合。统筹调配力量,将集中省厅全部力量,抽调部分市县力量,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工实施。 

五是统筹利用审计成果。最大限度提取既往省厅、市县以及内部审计等各类审计成果,多层次、多角度分析利用,对接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六是遵循“三个区分开来”。坚持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问题,特别是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支持、促进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探索与创新举措,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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