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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局行政许可

发布时间:2018-01-30 浏览次数:425
大洼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项目编码 审批部门 审批类别 职权名称 设定依据 共同审 批部门 审批对象 审批收费 及依据 备注
项目名称 子项
XKWM00010000 大洼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行政许可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新批、变更和撤销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
第五条 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第七条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
第六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
第十条 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3月15日颁布)
第三条 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市政府下放,详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第七次清理结果的通知》(盘政发[2012]32号)。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XKWM00020000 大洼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行政许可 市级审批权限内外商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的分立、合并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
第十条 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规章】《关于修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决定》(2001年11月22日修正)
第七条 公司合并或分立,须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公司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市政府下放,详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四批市级行政权限的决定》(盘政发[2013]10号)。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XKWM00030000 大洼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行政许可 外商投资市级审批和核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
第五条 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
第五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3月15日颁布)
第三条 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市政府下放,详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三批市级行政审批权限的决定》(盘政发[2011]33号)。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XKWM00040000 大洼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行政许可 限额以下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 【规章】《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年1月10日颁布)
第九条 发起人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经贸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第三条 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形式,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4月12日修正)
第十八条 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7月22日修正)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9月4日颁布)
市政府下放,详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盘政发[2015]37号)。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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