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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督导评估组对盘锦市大洼县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工作验收评估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650

省教育督导评估组对盘锦市大洼县
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工作验收评估反馈意见

2015年6月15日-18日,省教育督导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大洼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进行了验收评估。本次验收评估,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进行。
按规定程序,评估组审核了大洼县申报材料,听取了大洼县政府工作情况汇报,抽查评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所(小学、初中各2所,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1所民族教育学校),查看了县及受检学校的相关档案资料、学校教学及活动情况,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群众满意度和中小学规范办学情况进行了随机访谈。
评估组对大洼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评估结论
按照《办法》要求,评估组对大洼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包括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教育质量、办学条件4个方面内容,其中,初中73项指标,小学69项指标,其得分率达到90%为合格。评估结果:大洼县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达到了省评估标准。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暂行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根据2014年大洼县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经厅教育信息中心测算,大洼县小学差异系数为0.59,初中0.52,符合国家要求。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办学质量5个方面48项指标。得分率达到90%为合格。评估结果:大洼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基本达到了省评估要求。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暂行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大洼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达到了省评估要求。
综合以上结果,评估组认为,大洼县基本达到了“辽宁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标准,同意将大洼县作为2015年辽宁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合格单位,提交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审议。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履行政府教育职责
大洼县委、县政府始终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来抓。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创建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不断完善领导调研、督察通报、督导催办、行政包片、调研视察“五位一体”的组织保障机制,有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同时,持续加大教育投入,2011年以来,累计新建和改造校舍面积约17万平方米,投入资金1个亿,其中购置设施设备投入资金1138万元。持续优化育人环境、改善办学条件、充实教育装备。
(二)坚持科学统筹,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大洼县注重区域学校合理布局,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2013年将大洼镇所属的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城郊学校的管理权限上收县教育局统管,2014年完成了第二小学与实验小学的整合,盘活了教育资源,实现了县域教育资源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水平
近年来,盘锦市政府通过加强在岗教师培训、开展结对共建及补充教师资源等多种方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近4年来,开展岗位培训累计1.7万人次,招聘录用340多名年轻教师。开展“学校结对共建”活动,不仅促进了教师能力水平的提高,也使大洼县中小学各方面工作得以全面强化。
(四)规范办学行为,营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良好环境
积极推进学生减负工作,打造高效课堂。改革学生评价机制,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拨新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及“阳光分班”制度。
(五)实施教育公平发展,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权利
大洼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努力保障弱势群体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每年约2700多名贫困学生得到补助10多万元,资助率达100%;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纳入全县财政保障体系之中;制定并出台了《大洼县特殊教育实施方案》,基本保障了具备就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六)注重内涵建设,推进素质教育
大洼县坚持开展养成教育,将“提升办学理念,突出办学特色”作为学校发展的着眼点。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学校内涵建设为手段,以课程改革为载体,以学校特色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全县开展体验农业区建设活动,大幅提升了学生的实践能力;扎实推进体育艺术“2+1”工作,组织开展了校园文化艺术节、讲故事比赛、中小学生篮球比赛和七巧板大赛等活动,促进了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均校舍面积(占地、建筑、教学及辅助用房),普通、多媒体录播、语言、综合实践等教室不足。一些专用教室或实验室设备不足、仪器陈旧老化,存在一室多用现象。部分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教师队伍建设仍需加强,35岁以下教师比例偏低,音体美等学科教师专业性不强和结构性缺编;教师队伍专业化程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水平和适应新型教学媒介环境的能力也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督导意见
进一步调整全县中小学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加大经费投入,以解决生均校舍面积不足,普通和专用教室面积或数量不足,以及大班额问题。调整教育资源布局,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对部分学校配套设备设施的缺口进行标准化配备和更新,使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各项指标达到省定要求。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动态管理教师编制、统筹配置人力资源,完善教师交流机制,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素质。
综上,设立监测复查项目:
1.如期完成2015年正在实施和已经立项的工程项目内容。尽快完成新高中的建设工程,确保2015年8月份如期交付使用;
2.2015年9月1日前完成配套设备设施缺口的标准化配备和更新;
3.合理规划,调整布局,以解决生均占地面积不足和“大班型”问题。
督导评估结束后,请盘锦市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
在接到反馈意见正式文本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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