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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查处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522
按照《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查处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采购食材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要求,严禁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火锅底料和调味料以及肉冻、凉皮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饮料和其他需要添加食用明胶的食品时,认真检查核实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禁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截止目前全区已出动食品监管执法人员358人次,检查餐饮单位998家,对购进记录不全的9家责令整改,监督抽验150批次,没有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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