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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腰岗子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国营新兴农场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辽宁省盘锦市腰岗子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需向公众公示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辽宁省盘锦市腰岗子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腰岗子村

项目投资:1996万元

建设规模:码头209m,护岸399m,设置泊位10个,港池挖泥10.68万m3,建成后水域面积2.93万m2,陆域面积1.85万m2。建成后可停泊大、中、小渔船100余艘,年卸港量可达2万t。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项目扬尘污染经采取洒水、清扫扬尘及用防尘网覆盖等防治措施后,可减轻对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机械、施工船舶燃油废气产生量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建设项目产生的基坑排水经沉淀后排至辽河内;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水含有少量油污和悬浮物,需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至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清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建设项目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设备布局,尽量选用低噪音以及带有消声和隔音的施工设备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4、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弃土方运至指定弃土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至附近的垃圾转运站。

5、项目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期,以避免施工噪声影响鸟类的栖息、鱼类的繁殖。做好施工期废水处理,以避免施工阶段对辽河水生生物的影响;优化工程设计,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自然植被的破坏等措施,尽量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当地规划。项目对沿线社会经济发展有着促进作用,得到社会公众的大力支持。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环境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通过在施工阶段、营运阶段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有效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公众参与方式

调查范围为本项目周围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到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查阅报告书简本并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环保建议或意见。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营新兴农场

环评单位: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黄书记

电话:1384277****

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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