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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事故损伤的急救措施

发布时间:2017-08-14 浏览次数:450

    公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以及社会影响是巨大的。迅速有效地进行现场紧急处置、解除危险、抢救伤员、清理和撤除现场、控制事态、缩小社会影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所必须研究的课题。但对于大量发生的公路交通事故,并非每一起都是广泛而严重的,绝大多数事故每起仅造成少数或个别人员的伤亡和轻微的财产损失,其救难措施也相对较简单,往往仅涉及急救部门或事故当事人、过往人员或个别警察。对于少数伤亡惨重的事故,其救难措施则常涉及政、警察机关、卫生当局、急救部门等多部门、多系统。为此,下面分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一般性事故的救难措施

   一般性公路交通事故伤亡少、损失小、影响不大,但其发生频繁,因而,做好这类事故的急救工作,势必对降低某时期内事故伤亡的总数大有好处。

   此类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首先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察看伤情。对伤情严重、生命垂危者,应立即实施现场紧急抢救,如人工心肺复苏、止血等,过往车辆驾驶员和行人应积极协助抢救伤员。然后迅速通知警察部门和急救部门,或抓紧时间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和治疗。在交通警察现场勘查完毕后,迅速撤除现场,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二)群死群伤事故的急救措施

   对伤亡惨重的群死群伤事故,虽然发生频率较低,但社会影响极坏。如何加强这类事故的现场急救措施、减少死亡、减轻伤残和财产损失,缩小社会影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类交通事故的急救措施应包括:

   1.现场控制
    当交通警察部门接到这类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应问明事故大致情况,如时间、地点、可能的伤亡情况等。然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迅速与当地医疗急救部门和卫生当局取得联系,并告之事故的基本情况以便急救部门安排调动人员、车辆和设施,以及卫生当局安排布置有关医院做好抢救伤员的准备工作。

   赶到现场后,应在交通警察的指挥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步骤地实施现场紧急救难措施。各有关人员均应服从统一指挥、安排和调遣,共同完成现场紧急抢救。

   (1)维护现场秩序:有关部门应充分维护好现场秩序,设置必要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严格控制和隔离围观群众,保证有条不紊的的现场急救。

   (2)查明现场状况:迅速派人员查明现场状况,以确定是否需要增援及增援部门、人员、车辆、物资等。

   (3)解除危险:尽量努力扼制正在发生的危险,使正在受到危险威胁的人员或财产迅速脱离险境。如事故引起着火时,应尽快灭火,或人员、物资脱离火源。如发生溺水事故时,应使溺水人员迅速脱离水源等。若现场中潜伏着新的更大的危险时,要十分小心谨慎地消除危险,以免造成新的伤亡和损失。

    2.抢救伤员

   在查明事故状况,消除危险的同时,应立即确定现场伤员临时抢救治疗点,并设立明显标志,待危险除去后,迅速对伤员进行简单、明了、及时有效的救命抢救。如控制昏迷、抗体克、伤口的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畅通气道、人工心肺复苏等。

   3.伤员筛选和转运

   对伤员进行紧急救命的同时,应设专人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和填写伤员分类卡,以确定首先需要送医院抢救的重伤员,以便进一步检查和抢救治疗,然后再将伤情较轻的伤员送到相应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4.现场勘查和清理

  伤员紧急救命抢救完毕后,交通警察机构应立即组织现场勘查,收集证据,然后再对现场进行清理。

  对现场遇难者应分别编号、拍照、记录和包裹;对明确的遇难者的遗物也应分类包装、编号(应与遇难者编号同)、记录,连同尸体一并运往停尸处所,以便下一步的尸检和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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