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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在城市公立医院开展新农合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

发布时间:2017-06-22 浏览次数:326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在市中心医院开展新农合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方案》,旨在推动三医联动,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诊疗,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对住院患者进行疾病诊断分组测算每组各段疾病的付费标准,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疾病组依据住院患者量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而病人出院后仍按实际发生费用和规定报销比例在医疗机构一站式报销结算。

我市自2015年开始在3所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农合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新农合基金由后付制改为预付制,按照疾病组标准付费,“超支不补,结余归己”,盘活了医疗机构周转资金,激发了医疗机构参与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自觉加强医疗行为控费,既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也减轻了新农合基金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压力。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坚持标准、按量结算、质量监管、强化考核,实现了患者、医疗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三方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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