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大洼区委办公室 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职权及便民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2 浏览次数:509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重点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

按照《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盘委2017〕3号)文件要求,为开展好“做实基层权利”、“推进职权管理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落实好市委“1+8”文件精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高基层服务群众水平,将区级55行政职权13项便民服务事项下放至各镇街、村

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下放的落实与衔接工作。首先,在政府审改办、区行政审批局、区网格管理中心的协调和指导下,组织业务骨干,对各镇街和村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基层部门对下放的职权便民服务事项接的住、管的好。其次,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后续的监督与管理。

各镇街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参加各级各类的集中辅导和专题培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讨论,让镇街两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知为善为,成为服务群众的行家里手,成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积极实践者。

附件:1.区直部门下放基层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2.区直部门下放基层便民服务事项目录

                         中共盘锦市大洼区委办公室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1

附件1区直部门下放基层行政职权事项目录.xls附件2区直部门下放基层便民服务事项目录.xls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