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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经济区正式成为第一批增量配电试点单位

2016年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印发发改经体〔2016〕2480号《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了第一批105个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盘锦大洼临港经济区正式成为第一批增量配电试点单位。2017年大洼临港经济区将全面启动增量配电业务,入驻经济区的企业将充分享受增量配电带来的优惠成果。
  盘锦大洼临港经济区地处渤海辽东湾北部、辽河入海口右岸,是省级重点开发区,也是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重点支持区域,享有东北装备制造产业向海发展和渤海经济圈开发开放的双重机遇。经济区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已建成区域达15平方公里。经济区重点发展能源装备制造、木材及木制品加工、应急救援装备制造、新型材料加工和临港大宗商品仓储物流产业。
  据了解,经济区增量配电业务的开展,可为企业提供便捷、及时、高效、安全的供电网络,企业的用电设备成本和用电电价将会大幅度降低,从而节约生产成本,使企业的净利润得到提高。(蒋海军 黄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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