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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017年我市棚改目标确定

发布时间:2017-02-20 浏览次数:567
进入2月份以来,我市一批棚改项目签约进度突破80%,征收协议生效。从市棚改办获悉,2016年,我市为3万户家庭消除了住房安全之忧,2017年我市的棚改目标已经确定,全市棚改面积力争突破400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及新开工安置房3万套,确保超额完成棚改三年计划。

  三个棚改区块居民将实现住新房心愿

  近期,我市一批棚改项目迎来了签约率达到80%的好消息。2月7日,余姚花园新村4号地块危旧房改造项目签约率突破80%,征收协议生效,这个地块共有368户居民、1.88万平方米;2月12日,槐树路旧城改建项目二号区块签约达到80%,征收协议提前38天生效,共涉及1499户,建筑面积约9.2万平方米,意味着江北迄今为止单体最大的棚改项目的征收协议生效;2月13日,余姚山后新村危旧房改造项目签约率也突破了80%,征收协议提前33天生效,意味着该项目所包含的893户居民将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新房的心愿。

  按照《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相关规定,在签约期限内签约比例达到80%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为此,提醒列入棚改项目范围内的未签约的居民抓紧签约,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同时,实现旧房换新房的心愿。

  2017年全市棚改力争突破400万平方米

  据市棚改办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新启动棚户区改造545万平方米,完成改造签约296万平方米,其中危旧房改造158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38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总比例为75%,货币化安置及新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4.3万套,高塘一村、二村、潜龙、正大路等一批备受群众关注的危旧房小区得到改造,约3万户家庭消除了住房安全之忧。

  在危旧房治理上,我市2016年制定出台动态监控相关办法,将尚未纳入棚改范围的城镇危旧房屋“日常有巡查、隐患有记录、应急有预案、责任有落实”的机制全面建立。目前全市已有6.22万幢、1.41亿平方米城镇住宅房屋完成了信息建档,承保房屋面积达到3156万平方米,1680幢危旧住宅房屋完成治理改造任务。

  2016年,全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0395套、竣工49352套、交付使用24172套,新增发放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1594户,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对标“安居惠民”新期待,2017年,我市全年棚改计划也已经确定,全年棚改面积力争突破400万平方米,其中危旧房改造完成签约100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完成签约100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及新开工安置房3万套,确保超额完成棚改三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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