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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洼区2017年度房屋征收项目邀请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8 浏览次数:399

关于大洼区2017年度房屋征收项目邀请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聘社会信誉好、资金等级合格、职业道德良好的评估机构列入我区房屋征收项目的备选当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7年度棚户区、旧城区改造和基础设施类房屋征收项目。
二、委托单位
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三、委托的内容
评估被征收房屋、构筑物、附属物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
四、报名条件
(一)房地产评估机构
1、资质要求:持有效房地产评估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2、从业信用记录要求:近两年无任何不良从业信用记录,并提供承诺书。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当在2年(含2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要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独立开展评估业务,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任何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二)资产评估机构
1、资质要求:由主管部门核发的评估资质。
2、从业信用记录要求:近两年无任何不良从业信用记录,并提供承诺书。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当在2年(含2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评估机构入围报名表;
2、公司简介;
3、近两年业绩;
4、承诺书;
5、房地产或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和加盖评估单位公章。报送材料需建档留存。
(二)评估机构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机构实力,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自愿参与报名。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或者邮箱传递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大洼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业务股室(大洼镇原水利局西楼)。
4.邮    箱:zsb7207@163.com
5.联系电话:0427—6967207
我办将对申请入围的评估机构进行调查评议,重点核验各种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示入围名单。

 

                                                       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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