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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中药零食并非人人适宜

发布时间:2016-12-19 浏览次数:606
现在超市里,龟苓膏、酸梅汤、凉茶、人丹梅、阿胶枣、茯苓饼等含中药零食琳琅满目。选择这些含中药零食的多为80后、90后女性,她们认为含中药零食具有中药和零食的两种特性,既能饱口福,又能保健治病。但中医专家提醒,尽管含中药零食属于药食同源的商品,但是由于这类商品也有药的属性,食用不慎则会带来副作用。
  含中药零食通常是指含有中药成分的零食,其中的中药成分是药食同源范围内的可添加物品。但药食同源的食物本身也具有不同的药性,吃的时候也要辨证。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药学部的专家介绍说,中药零食确有其独到的功能,但并非所有人都适合,而应根据个人的体质特点适量食用,否则也可能对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如红枣能补血,但主要适合气虚或血虚体质的人群,枣的性质比较热,所以不适合较热体质的人吃;夏天很多人喜欢吃的龟苓膏,可清热解毒,但是比较寒凉,不适合胃寒和脾胃虚弱的人,女性经期也尽量别吃,其所含的龟板有兴奋子宫和促进血液循环的作用,孕妇则不能食用;茯苓饼能健脾胃,不过由于含糖量高,所以血糖偏高者不宜;薄荷糖可以清咽利喉,但阴虚及气虚类人群不能吃;酸梅汁能生津敛肺,发热及肠炎初期的患者不可以喝;黑芝麻糊有润脏美肤的功效,慢性肠炎及腹泻者却要远离它。
  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的专家指出,含中药零食虽说含有中药成分,但它并不是保健食品,只是一种普通食品。在外包装上,保健食品有“健”字号,而普通食品有“食”字号。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不同之处是前者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适宜特定人群,而后者则没有保健功能。中药零食尽管不同于保健食品,属于普通食品,但也应慎食,其中添加的中药成分虽说微量,但经常大量食用对人体也有影响,因此购买时要注意中药零食所含的成分。
  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明确指出:“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成分或者配料表。”可是,市场上出售的大部分中药零食只是在标签、说明书上列出了食品所含成分,而对成分的具体含量却没有标注清楚。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无所适从。
  必须注意的是,有的含中药零食还通过非正规形式的广告,宣传适宜人群甚至所谓的“疗效”,而对不适宜人群却没有明确告知。按照广告法相关规定,食品即使是保健食品也是不能宣传疗效的,很显然,这样的宣传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因此,消费者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对于某些经常食用的含中药零食,最好能够咨询一下中医师或者中药师,以免盲目食用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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