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大洼县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政务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16-08-24 浏览次数:378
 盘锦智新置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完成全部工程进度的60%以上(报告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罚款19万元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