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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凤还巢 成就在家创业梦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公布全国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名单,大洼县被确定为辽宁省唯一一个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
  近年来,大洼县积极加大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电子商务从无到有,认养农业蓬勃发展,民宿旅游方兴未艾,这些都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了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创业活力,鼓励全民创业,促进充分就业,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返乡农民工历经市场经济的洗礼,开阔了眼界,更新了观念,学到了技术,攒足了资金。如何引导他们在家乡实现创业?多年来,大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县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与各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将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培训指标一一分解,工作职责落实到人。把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优先筹措,重点安排,专款专用。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同时,先后出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实施意见》、《大洼县全民创业援助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方案》及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促进了全县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
  “听了专业技术员的讲解,又到市场了解了行情,我对通过种植碱地柿子发家致富的底气更足了!”春节过后,参加了唐家镇碱地柿子培训班后,返乡创业的村民们深有感触地说。大洼县依托“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农民工适用技能培训等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各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的作用,结合县域实际情况,按照“市场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对农民工等人员进行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培训。采取“校企联合”、“政府委托”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定单、定向、定点培训,帮助农民工等返乡人员调整思路,使他们从单一的技能储备变成多种技能储备,从而大大提升返乡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切实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让他们将自己在外积累的资金、掌握的技能技术、了解的市场信息充分发挥出来,建设家乡、回报家乡。
  大洼县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制定出台大洼县返乡创业人员优惠政策。重点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对进入城镇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涉农及扶贫等部门在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优先予以安排或倾斜。在养殖、种植、农产品加工、商贸等行业上予以创业资金支持。同时,简化小额贷款手续,增加贷款发放进度和发放量,最大限度发挥小额贷款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提高创业稳定性。(张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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