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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大洼县万户棚改百姓将搬进新居

看着现房签协议、按评估价拿补偿、征收补偿奖励机制……大洼县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已在全省得到广泛推广。12月22日,一场汇集全省多部门及金融机构、各市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全省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会议”在大洼县召开,传递出盘锦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加快、创新力度加大的强烈信号。据统计,2016年大洼县计划棚户区改造户数约为万户,在“政府采购”的新模式下,届时将有更多的百姓搬进新居。
  大洼县大洼镇属中心镇,是全县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农垦老区常年租住在棚户区,租住房屋大部分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县内棚户区房屋人均房屋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小户型居多,大部分位于城市边缘地带,区位较差,房屋密度大,户型面积小,动迁成本高,商业开发价值低。长期以来一直无法改造,严重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城市形象。
  今年7月,对桥南社区1247户居民来说,是个难忘的月份。经过住户申请和民主协商,当地95%以上的居民同意房屋拆迁。目前,这里的居民大多数都搬进了新家。桥南社区采用政府购买“棚改”工作的新模式,得到居民们的肯定。居民李维军说:“煤石渣,下面都是泥土最多放一点石灰,老房子的墙头一敲都有可能要倒。不仅如此,由于地势低洼,每年夏季的雨水天气都会给附近的1000多户居民的生活带来巨大影响。如今新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准备给儿子结婚用。”
  以往,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普遍通过传统安置的方式进行,而新的“棚改”政策,重点在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真正做到按照“政府引导、居民自主、市场运作”的思路,遵循“等值交换”的原则,采用由政府统一购买服务方式安置,引导群众选择政府集中采购的存量房屋,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安置需求。
  年初以来,大洼县得到了省、市、县三级农发行的大力支持,助力了政府推进购买“棚改”工作的进程。省农发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下,借款主体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市场化企业;还款来源主要是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即“政府付费”。这一全新的模式,意味着棚改工作将更为市场化,效率更高、质量更优。2015年,大洼县农发行棚改项目计划对15个棚户片区实施改造,改造占地面积约3070亩,涉及拆迁户数约3266户。计划总投资12.25亿元,申请农发行贷款9.8亿元。目前,这9.8亿元大洼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已上省行贷审会,成为全省首笔已完成评审的融资项目,预计该项目明年初能够实现贷款投放。
  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大洼县政府加快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圆棚户区农民“楼房梦”,解决出行难、入厕难、排水难的典型棚户区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民生目标。同时,盘活了土地资源,土地集约利用成效显著,更加盘活了商品房存量,使开发商能够回笼资金,为地方经济发展助力。(杨懿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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