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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宣讲 传递社会正能量

“若我是一株没有花香,没有树高的小草,我依然会选择扎根于大洼这片沃土,服务好辖区百姓,守护一方平安……”10月21日下午,由大洼县县委宣传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共同举办的“道德模范宣讲基层行系列活动”在县委县政府会议中心进行了启动仪式,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盘锦市第四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王家镇派出所所长于强进行了首场宣讲,在与会人员中产生强烈反响。
  近年来,大洼县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引领社会风尚的特殊作用,用身边好人等典型引领人们见贤思齐,在全社会营造崇尚道德、遵循道德、讲述道德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正能量。据了解,在“道德模范宣讲基层行系列活动”首场宣讲结束后,大洼县将相继安排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党员十八代代表、全国劳动模范、第六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李晓东等道德模范进行系列宣讲。
  有一种精神感人至深,有一种力量催人奋进。在一个多小时的宣讲报告中,于强把从警十余年的经历分享给大家,从初入警界遭到群众冷遇到与村民打成一片,共同维护地方治安,再到屡破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这一桩桩、一件件的感人事迹,将大家带到一个个令人难以释怀的场景和故事面前,大家的情绪完全被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所感染。“多年来,我最愧对的就是家人。”当谈到不能及时照顾病重的父亲时,于强哽咽地说,“但是基层工作就是要把群众放在心中,把辖区的百姓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去照顾,去服务。”
  首场宣讲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于强所长的道德模范事迹感人肺腑,起到了心灵洗礼的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将向模范学习,立足本职岗位,服务身边群众,进一步弘扬大洼正能量,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张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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