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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试点乡镇实现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大洼县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优化乡村资源配置,出台了《大洼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和配套政策,着力加强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逐步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大洼县卫生局首先在王家镇推进了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有9个村卫生室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在全市率先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镇村两级全覆盖,初步形成了基层医药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
  据了解,具体做法是:首先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行药品统一采购配送。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基本医疗服务补偿、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
  其次是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完善村卫生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由卫生部门根据2014年乡村医生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乡村医生人选。加强村卫生室业务和财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要加强行政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统一监管,合理划分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制定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培训计划,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水平。行政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销售报表要每月上报乡镇卫生院进行统筹核算和管理,并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监督检查。建立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制度,乡镇卫生院在县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每半年对乡村医生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和合作医疗定点资格。(武春光 黄世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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