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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秩序,遏制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市住建委统一部署,大洼县全面启动城镇燃气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

此次排查治理行动覆盖全县所有城镇燃气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城镇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充装站、LNG加气站、CNG母站。针对全县燃气行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燃气输送管网检验备案情况;管材选用材质、敷设时间、使用年限、腐蚀磨损老化程度等情况;燃气输送管网被违章占压情况;燃气输送管网穿(跨)越河流、铁路、桥梁情况;地下燃气输送管线与其他油气管网、市政基础设施并行、交叉情况;线路固定墩、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等永久性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二是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擅自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制造、报废、改装、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的行为;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行为;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未配备自己专属配送队伍等行为。

多日来,大洼县先后对一家管道燃气企业、六家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排查中发现嵩山路西侧、东湖宾馆北侧,盘锦老撒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临时搭建的活动板房,占压了燃气管线。对此,县城镇燃气管理办公室责令其在七天内拆除,目前拆除工作正在进行。在入户排查中,发现私拆乱改等现象5处,及时告知业主,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恒泰利燃气公司提供技术规范,涉及到燃气管网、设施改动的,必须由燃气公司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在对六家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的排查中,发现了消防水池需水量不足、卸车台接地引线接触不好、消防通道不畅通等七处问题,当即提出了整改意见,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文全 裴斌 黄世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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