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县新兴镇被评为2013年辽宁特产“河蟹”乡
- 发布日期: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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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全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挖掘各地资源优势,保护原产地和珍稀产品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特色农产品向区域化、专业化发展。按照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畜牧兽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辽宁特产之乡评选认定活动的通知》(辽农质[2013]105号)和《辽宁特产之乡评选认定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在乡镇申报的基础上,经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核和社会公示,辽宁特产之乡推进委员会审议通过,认定大洼县新兴镇为2013年辽宁特产“河蟹”之乡荣誉称号。
获此殊荣,我县河蟹的知名度在全省乃至全国将会得到很大的提高,我县河蟹产业将会发展的更快、更强。
(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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