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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御第九号强台风“梅花”有关人员紧急避险的命令

发布时间:2011-08-07 浏览次数: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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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令

关于防御第九号强台风“梅花”有关人员

紧急避险的命令

 

各镇:

   为有效应对今年第九号强台风“梅花”,减少强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更重要的是确保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实现不死1人的目标,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下达如下命令:

一、 prefix = st1 /8717时前,各镇村五保户、孤寡老人必须全部撤离原个人居所,由镇政府集中安置。

二、8717时前,各镇村危房户必须全部撤离原居所,由镇政府统一进行安置。

三、8717时前,各镇村草房户、尖瓦房户必须撤离原居所,各镇村采取帮助其投亲、靠友、投邻方式就地就近安置。

四、8717时前,各镇村动迁区域居民必须全部撤离原居所,各镇村采取帮助其投亲、靠友、投邻方式就地就近安置。

五、新兴镇、赵圈河镇、田庄台镇要立即研究制定,当强台风来临海潮漫过防潮堤,本辖区大范围突遇台风狂潮群众紧急逃险抗灾预案。

大洼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一一年八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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